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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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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目前請領加班費時數限制規定如何?

日期:98-05-04    

A:

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惟因業務特性或工作性質特殊或 為處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或搶救重大災難,或為應季節性、週期性工作, 需較長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得申請專案加班,但需報本府核准。

上版日期:9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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