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日發現,以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匯出列印考績資料時,92年度以前資料之「核定文號」欄,均缺漏「字」(例:「部銓五字第***號」,「部銓五」3字缺漏)。
二、惟如點開各筆考績資料,各別之「個人考績(成)明細資料」,則可得見完整之核定文號。準此,請配合以下方式送請認審:
(一)請將系統內92年度以前之考績資料逐筆點開列印,加蓋人事單位或機關學校戳章,併同匯出列印考績資料,送請認審小組審查。
(二)為期減碳減紙,亦可將系統內92年度以前考績資料逐筆點開後,將畫面以螢幕傾印方式擷取,複製貼上至文書編輯軟體(Word或ODF等),將多餘區域裁剪,再行列印(同一頁面可貼約1~3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