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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代購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簡章」請委託購買簡章人員至本府人事室(張光元分機

日期:95-09-01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
二、前揭暫定需用名額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
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
額。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95年12月2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95年12月2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95年12月2日(星期六)。
參、考試地點: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本項考試分臺北
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包括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
縣)、臺灣省中區(包括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臺
灣省南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灣省東區(包括
花蓮縣、臺東縣)、臺灣省澎湖區(澎湖縣)、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金門
縣)及福建省連江區(福建省連江縣)等9個錄取分發區。計設北部、中部、
南部、東部、澎湖、金門及馬祖等7個考區,考試地點分別在臺北、臺中、高
雄、台東、澎湖、金門及馬祖7地區。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
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自民國95年9月1日起至9月14日止(無論採一般紙本報
名或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均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戳日期以95年9月15日為限,逾期不
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
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一般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
重複)。
(一)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或以網址
http://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
報名,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並須將報名表件及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
寄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為避免應考人集中於報名截止日上網,造成網
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一般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1) 時間:自民國95年9月1日起至9月14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
8時,週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 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
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02-22369188轉3215)。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1)時間:自民國95年8月25日起至9月7日止。
(2)地點:11643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
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
05931231;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
金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300公克)之A3大型信封
1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
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
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報
名書表分為一般應考人用及後備軍人專用,函購時請書明)
陸、後備軍人之優待:後備軍人應繳規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
予優待。
柒、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上版日期:9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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