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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可以。
說明: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四、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薪俸、加給及生活津貼,依下列規定支給之...(三)生活津貼部分: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之請領,以支領一般公教待遇之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為限;編制內技工、工友比照辦理;軍職人員得參照辦理。其基準如下: 1.婚、喪、生育補助,照附表八規定支給。 2.子女教育補助,照附表九規定支給。 本案林小珍非預算員額內之人員故不符申請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