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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據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計畫規定,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 「機關委託民間經營或管理」類之委外項目,於預算籌編前,應提計畫及業務調查表提送推動 小組審查通過後,據以編列委辦經費;其餘之「業務項目委託民間辦理」類之委外項目,由各 機關學校自行辦理,並自行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