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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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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哪些人員因工作項目或職責程度發生異動,需檢附職務說明書函送銓敘部核備,其餘職務得由 各機關逕予核定,無需函送銓敘部核備。

日期:98-05-06    

A:

一、

1、主管職務(機要職職務)歸入技術類職系者。

2、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之職務歸系者。

3、職稱性質與其工作內容不符者。

4、歸系有案之職務改列為機要職務或機要職務改列為非機要職務。

 

二、其中「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包括顧問、稽察、稽察員、衛生稽查員等。

上版日期:9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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