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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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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99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請各單位踴躍推薦人員參選,並於99年1月15日前(免備文)報府評審。

日期:99-01-04    

一、本府前以981228府人考字第0980186698(諒達)依「宜蘭縣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遴薦人員參加本縣99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每一機關學校(單位)得遴薦1人,所屬人員超過50人者得增加1人,遴薦人員在2名以上者,請排列優先順序並予敘明,以作為審議之參考。


二、本99年度模範公務人員表揚名額為10名,獲獎之模範公務人員除給予獎金2萬元,並給予公假安排國內、外文化經建觀光產業參訪活動,請各單位踴躍推薦人員參選,並於99115日前(免備文)報府評審。


三、檢附99年模範公務人員參選表格及填寫範例各1份。

上版日期:9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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