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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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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為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務)或瞭解民意、推動政策之需要,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
日期:103-07-22    
公務人員為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務)或瞭解民意、推動政策之需要,
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或噗浪網。
上版日期:1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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