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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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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有關幼兒園依勞動基準法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得否於幼兒午睡時間輪流休息及幼兒午睡時間照護人員配置疑義案」及該部104年7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68729號函即日起停止適用乙節。
日期:104-12-31    資料來源:wise小組
上版日期:104-12-31
  • 相關檔案
    1. 宜蘭縣政府104年12月30日府教特字第1040214735號
    2. 教育部104年12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1490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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