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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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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8-各機關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銓敘部函
日期:104-01-16    

為維護並落實性別平等政策,銓敘部前於102年11月25日以部法二字第 1023783246號函(按:本府前於同年12月3日以北府人考字第1023159202 號函轉在案,計達),請各機關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之任一性 別比例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自上開行政指導下達後,全國已有半數 以上機關之甄審及考績委員會組成符合上開性別比例原則,成效顯著,是日 後各機關甄審及考績委員會之組設,除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及考績委 員會組織規程相關規定辦理外,仍請依銓敘部上開函釋規定繼續辦理。


上版日期: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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