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115-07-08
  • 資料來源:考訓科

一、反對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如遇職場霸凌,請向各機關職場霸凌申訴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以言詞或書面提出申訴。

二、本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措施

本府為防治職場霸凌行為發生,提供本府員工友善之職場環境,對職場霸凌事件,採取適當之防治及處理,特成立宜蘭縣政府職場霸凌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並設置申訴專線電話及員工傾訴信箱,以利申訴。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考訓科。

專線電話:(03)9251000# 2130~2133、2135

傳真電話:(03)9251084

員工傾訴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