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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 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本府112年4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20071424號函諒達),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日期:112-04-21    資料來源:考訓科
上版日期:11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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