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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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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人身

●特約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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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

為關心公教人員身體健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特推出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提供以新臺幣4,500元進行多項基本檢查項目之健康檢查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含其眷屬)及服務於公部門之志工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健檢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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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
補助對象:

1.縣長、副縣長、秘書長、本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每年補助1次,最高以新臺幣1萬6千元為限。(檢查當日得覈實以公假登記,以2日為限)

2.前款以外之本府及所屬機關編制內40歲以上之公務人員,每2年補助1次,最高以新臺幣4千5百元為限。(指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滿40歲者,檢查當日得覈實以公假登記,以1日為限)

3.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且實際從事外勤工作之未滿四十人員,每三年補助一次,最高以新臺幣三千五百元為限。並得由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參照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分別或共同規劃辦理。

4.各款檢查費用,於補助額度內,以實際支出金額覈實補助。

5.未滿四十歲編制內之公務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測量助理、駐衛警察及聘僱人員,得每二年一次給予公假一日前往受檢;臨時人員得每三年一次給予公假一日前往受檢。

●養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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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康電子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電子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最新消息  
 
●團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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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保險

1.有需求之同仁逕向凱基人壽洽辦。洽詢電話:0800-098-889

2.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為期3年。

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團體保險專區

 
●公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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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給付
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職)、資遣或繳付保險費滿15年並年滿55歲離職退保且未於30日內再參加公保者,給與養老給付。
2
死亡給付
◎給付月數
1.因公死亡者,繳付保險費未滿20年者,給與36個月;繳付保險費滿20年以上者,給與48個月。
2.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繳付保險費未滿20年者,給與30個月;繳付保險費滿20年,未滿30年者,給與36個月;繳付保險費滿30年,未滿35年者,給與42個月;繳付保險費滿35年以上者,給與48個月。
3
失能給付

失能標準 :依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之規定。

1.因執行公務或服兵役致成全失能者,給付36個月;半失能者,給付18個月;部分失能者,給付8個月。
2.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成全失能者,給付30個月;半失能者,給付15個月;部分失能者,給付6個月。
4
眷屬喪葬津貼
◎給付月數
1.父母、配偶死亡,給付 3 個月。
2.年滿 12 歲至未滿 25 歲之子女死亡,給付 2 個月。
3.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給付1個月。
 
◎給付金額以事實發生日當月往前推算 6 個月保險俸 (薪)額之平均數乘以給付月數得之。
◎符合請領同一眷屬喪葬津貼之被保險人有數人時,應自行協商,推由一人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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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6
生育給付
 
●因公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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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傷亡慰問金
法令依據:
 
●員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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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協助方案
「人」是組織的重要資產,而人事人員正是機關內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角色,員工協助方案的目的在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午後時光,一杯咖啡、一壺茶,家事、國事、天下事…,聽您聊心事!歡迎逕洽本府人事處分機 2160,預約諮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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