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頒訂<98年度自製數位教材競賽活動辦法>及本府人事處98年4月15日第0980053253號簽辦理。
二.為延伸培育數位人才學習效益,激發自製數位教材,請同仁踴躍製作參賽。
三.參賽作品分為個人組(以各縣市政府暨所屬地方公務人員為限),及機關組(以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為限),請於98年7月20日前填寫報名表、內容正確性及授權證明以及參賽作品各乙式3份(自製數位教材光碟請註明參加類別及參賽者姓名或機關)送本府人事處謝孟君彙辦。
三、本案參賽作品如經所屬單位主管認同所製教材,得供同仁知識分享,將由人事處統一簽辦予以行政獎勵嘉獎乙次,以資鼓勵知識經濟之創造。
四.檢附98年度地研中心自製數位教材競賽活動辦法及宜蘭縣政府自製數位教材審核單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