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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賡續推動行政法人法草案完成立法程序,各單位如有修正意見,請於本(97)年1月15日前提送本府人事處

日期:97-01-11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19局企字第0970060224號書函辦理。


二、查行政法人法草案前經行政院第2942次會議、考試院第10屆第143次會議決議通過,並於9488函請立法院審議,惟因至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休會前,本法草案尚未完成審議程序,爰需重行送請立法院審查。


三、為期本法草案更臻完備,並切合實需,爰請就本法草案惠示卓見,俾據以併同研議檢討後,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循序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檢附行政、考試二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行政法人法草案(含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意見彙整表(空白表)各乙份。


受文單位:本府各單位

上版日期:97-01-11

  • 相關檔案
    1. 修正意見彙整表.doc
    2. 總說明及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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