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A:
無需停發。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俸給照常支給:一、依 規定日期給假。……」復查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特定期間加給之支給,依下列 規定:……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期限給假之期間,其加給照常支給。……」 二、據上,依規定期限給假期間,其俸給仍照常支給,無須扣薪,延長病假期間仍得繼續支領主管職務 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