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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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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公務人員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但書之規定,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公民營事業
日期:103-06-09    
主旨:各機關公務人員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但書之規定,
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公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服務,經核准留職
停薪者,於參加本機關職務陞任甄審時,得採計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等列入
評分。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7月23日總處組字第1010042004號函
辦理。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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