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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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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立醫療機構護理(助產)人員夜班費支給表」,並溯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日期:103-06-09    

主旨:修正「公立醫療機構護理(助產)人員夜班費支給表」,並溯自一百 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說明:檢附行政院101年9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10051661號函影本及「公 立醫療機構護理(助產)人員夜班費支給表」各1份。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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