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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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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語言能力測驗得否請公假?如考試期間如遇例假日可否補休?
日期:103-06-09    

Q:參加語言能力測驗得否請公假?如考試期間如遇例假日可否補休? A: 本府為提升公務人員專業能力,發展多元文化,訂有「宜蘭縣政府公務人員 參加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就未具各項語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 語言及外國語言)能力,通過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給予獎勵。本要點獎勵對 象為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編制內公務人員。參加各項語言能力認證考 試者,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公假應試;如遇例假日,得申請補休。公假及 補休之日(時)數,由各機關(學校)依實核給。(101年4月9日府人考字第 1010052891號函)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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