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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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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兼任訓練機關(構)首長於所兼任機關(構)授課,其講座鐘點費支給數額疑義一案,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日期:103-06-09    

主旨:有關兼任訓練機關(構)首長於所兼任機關(構)授課,其講座鐘點 費支給數額疑義一案,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辦理,請 查照 。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2月8日總處給字第1010063840號函副 本辦理。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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