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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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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102年4月22日起生效,請? 查照。
日期:103-06-09    

主旨: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 自102年4月22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該院102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10061914號函辦理,並檢附 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附件:行政院函。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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