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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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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第2款第6目及第3項第5款之事、病假日數,應扣除因安胎事由所請之事
日期:103-07-22    
請依銓敘部100年4月27日部法二字第1003341545號函規定辦理 。
上版日期:1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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