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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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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釋示契約進用教保員曾任同一園(校)之代理教 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1案
日期:104-02-16    資料來源:wise小組

(宜蘭縣政府104年2月16日府教特字第1040024902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函釋「契約進用教保員曾任同一園(校)之代理教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案」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2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10009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來函說明二函釋部分,本府前業以101年11月20日府教特字第1010175485號函轉知在案。

 

上版日期:104-02-16
  • 相關檔案
    1. 宜蘭縣政府104年2月16日府教特字第1040024902號
    2. 教育部104年2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1000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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