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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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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黃人事助理員現職銓敘委任第四職等,某校幹事(兼任人事管理員)請娩假,經縣府核派黃助理員兼任該校人事管理員,辦理人事業務,請問黃員可否支領主管加給?(製作日期:10500623)

日期:105-09-11    資料來源:wise小組
A:
     可以。
 
法令依據及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98.01.20.部管一字第0983012176號函,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9條、第2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所稱之「職務」,係指訂有官等及職等之職務。國民中小學所置兼任人事管理員職務,於機關編制表中未列有官等職等,雖以由具職責程度相當之人員兼任為宜,惟如無相當職責程度人員適宜兼任時,由職責程度較低人員兼任,與上開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無涉。至於機關編制表內列有官等職等之人事管理員職務,則仍須依上開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辦理。
上版日期:10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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