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重讀大學為同一學制1年級已申請補助,故不可重複申請。
2.自B大學2年級起尚未申請故可申請,補助金額為14300元。
說明:
一、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七、規定:「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如有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情形,其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再補助。又畢業後再考入相同學制學校就讀者,不得請領。」上開所稱「同一學制及相同學制」。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製之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103年3月)二十六、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原人事局98年2月4日局給字第0980060680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