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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代理教師代理半日其支薪標準及得否併計年資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1年2月24日臺人(三)字第1010021468號書函暨99年2 月5日台人(三)字第099001274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附件:教育部書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