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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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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休教師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於優惠存款期滿日起2年內補辦續存手續者,得否
日期:103-06-09    

主旨:有關「退休教師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於優 惠存款期滿日起2年內補辦續存手續者,得否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第1項規 定,於期滿日起10日內申請補辦續存手續,並溯自期滿日計算優惠存款利息 疑義」案,請依教育部及銓敘部書函規定辦理。 說明: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12日臺人(三)字第1010189526號書函副本辦 理。


上版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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