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111年12月29日府人力字第1110202917號函諒達。
二、委升薦訓練遴選作業請自行下載旨揭附件,勿用舊表或WebHR升官等報表報送。因112年度委升薦訓練之「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課程,將依據「參訓人員名冊」之「是否曾研習行政程序法課程」欄位結果分班上課。(按:「有」編入進階班;「無」編入初階班,且不得更動填具之資料及班別;初階班與進階班教材皆相同,僅於案例討論深淺不同,且案例討論部分亦不列入測驗範圍,爰請確實配合辦理)。
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及獨立(主計、人事、政風)系統:請於112年2月10日前,逕至WebHR-調查表填報「委升薦受訓資格調查(112年及預估113年)」(主計、人事、政風免填WebHR調查表,請另將適格人員名冊傳送承辦人);並請召開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審核參訓人員資格條件及評分項目後,按積分由高至低排序,於112年3月1日前將「積分暨證明文件彙整表」、「綜合考評項目評分表」、「參訓資格檢核表」及「資格確認暨同意書」各1份函報本府彙辦;並將「參加受訓人員名冊」、「遴選評分試算表」(ODF或EXCEL檔)及近5年訓練進修(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產製,須本人簽名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掃描PDF檔)及獎懲資料傳至承辦人即時通或電子信箱cypan@mail.e-land.gov.tw;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年資經歷等證明文件請分別掃描上傳至WebHR各表別,各項掃描資料若為影本,須本人簽名及蓋與正本相符章。
四、本府各單位:請檢附「積分暨證明文件彙整表」、「綜合考評項目評分表」、「參訓資格檢核表」及「資格確認暨同意書」各1份,於112年2月20日前逕送人事處彙辦,並將「參加受訓人員名冊」、「遴選評分試算表」(ODF或EXCEL檔)及最近5年訓練進修證明文件(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產製,須本人簽名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掃描PDF檔)傳至承辦人即時通或電子信箱cypan@mail.e-land.gov.tw。
五、符合受訓資格放棄訓練者,請填寫「自願放棄訓練同意書」後,經由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參加遴選未獲薦送者之報送資料將歸檔保存。